电话:
网址:
邮箱:
地址:
为加强水稳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一、水稳生产管理制度
1、没有水稳站长或项目经理部下达的生产指令不得开机。
2、没有取得项目部的许可不得擅自停止生产或停产维修。
3、准确输入配合比;认真复验录入所有数据,经试验人员、操作员经确认无误后签字备案,方可生产。
4、严格按配合比生产,没有试验室试验人员书面指令,任何人不准随意增减原材料、外加剂及用水量。搅拌时间视状态,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增减。
5、生产中,应密切观察计量是否准确,超过规定误差应及时调整落差。所有计量在空载时,应处于极小值的范围内。计量系统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6、水泥、外加剂、水误差不能超过±1%,发现水泥、外加剂质量不够时,应及时查找绞龙是否堵塞,并及时排除,集料误差不能超±2%,当误差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手动补偿和记录。
7、卸料时,出料口与罐车进料口应对齐,杜绝卸料遗漏。
8、作业结束,关闭以下开关:
(1)水泵电源开关;
(2)主机电源开关;
(3)总控开关;
(4)添加剂泵开关;
(5)空压机开关;
9、作业完成后在两小时内,将主机所有接触部位清洗干净,不准出现累计一段时间突击清理现象。
10、生产中出现停电,立即手动卸料,并清洗相关部位。
11、按水稳使用说明书严格执行。
12、每次正式生产启动设备前必须与维修人员协调配合,第一次打铃时长不少于10秒,经维修人员确认各机械工作部位无人并不存在事故障碍时,通话告知而后打第二次铃,应不少于6秒钟。间停6秒钟后设备方可运转。
13、按设备说明书、规范规定要求定期对水稳的各种电子称量设备进行标定效验(先用标准砝码标定,最后再实物称量),看看计量误差是否符合要求规定并做好记录,标定时应通知试验人员同时标定。
二、水稳原材料管理制度
1、水稳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2、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项目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生产技术规程》(DBJ 08—227)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项目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3、项目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项目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4、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1)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2)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3)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4)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
5、项目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
三、级配管理办法
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配合比设计规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1)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2)生产大方量时;
(3)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质量出现异常时;
(4)该配合比的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1、生产用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配合比及相关资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内容。
(1)不同强度等级: C15、C20、C30、C40;
(2)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
(3)不同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
(4)不同集料粒径或细度模数,如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
(5)不同外加剂品种:如普通外加剂、高效外加剂等。
2、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3、拌制必须严格执行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强度、坍落度、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所用原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需要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时,也应有专人负责,并重新签发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
四、计量管理办法
1、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应齐全。应包括日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
2、拌制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
(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商砼站。
(2)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拌制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量应逐盘记录。
4、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5、项目计量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五、水稳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1、生产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水稳技术条件》(GB 9142)和《商砼站(楼)技术条件》(GB 10172)的规定。
2、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后应重新检定。
3、计量器具应按下列规定由项目计量部门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3)生产大方量前;
(4)发生异常情况时。
4、每次工作完毕后,应清理保养项目:
(1)清理搅拌罐壁内外积灰,卸料口处,搅拌轴及卸料门上的残物,用水将这些地方冲洗干净,必要时可放入少量的石子和水搅拌数分钟后放出。用水清洗车、附加剂箱及其供系统。
(2)冰冻季节,工作结束应放尽水泵、附加剂泵、水箱、附加剂箱,水、附加剂管路中的残留水、附加剂,以防损坏泵及其管路,并启动水泵的附加剂泵运转1-2分钟。
5、每周检查保养项目:
(1)手动油泵是否需要加注润滑脂;
(2)各润滑点必须进行润滑工作;
(3)检查叶片、刮板、搅拌臂等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间隙或更换。
(4)检查振动器联接螺栓有无松动现象;
(5)检查空压机曲轴箱内润滑油质量。必要时进行更换;
(6)检查电器中的接触器,中间继电器静动触头是否损坏和烧坏等;
6、定期检查保养项目检查卸料门的密封间隙,当间隙太大时应进行调整,密封间隙一般在2mm左右。
(1)叶片一般在尚可调节(包括转180℃后重新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当衬板固定沉头螺钉露出衬板表面时应进行更换衬板;
(2)检查减速器润滑是否变质,或少于规定要求,必要时加注或更换;
(3)检查大齿轮磨;
(4)坏损情况;
(5)对供水、附加剂系统作检查不得有泄漏现象;
(6)配套部件,如电动、齿轮减速电、气缸、振动器、空气过滤器等按常轨和参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维修;
(7)水稳,半年应保养一次,检查所有螺栓连接部分的可靠性,大修期一般在工作4000小时左右应大修一次。
六、的质量管理
1、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普通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普通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有关规定。
3、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配合比设计和《》(GB 14902)的规定。
4、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5、有抗渗要求的,应进行抗渗试验。
6、检验后的试件(、水泥)应保留三天后方可处理。
7、不合格的处理。
(1)当对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的强度进行推定。
(2)由不合格批制作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8、试验室派试验人员在水稳配合材料人员,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及时对进场原材料取样检验,保证检验频率。
9、试验人员在水稳要对搅拌用水、集料温度、水稳温度、环境温度进行测试并记录。
10、试验人员接任务通知单后,对集料测试含水率,换算施工配合比下配料单给水稳操作人员,和操作人员一起输入电脑微机确认后签字备案。试验人员要认真核对每盘的配料误差是否符合要求,当误差超标时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调整落差,使用料符合规定要求(水泥、外加剂、水误差±1%,碎石、砂误差±2%)每个试验人员、操作人员要应知应会。
11、在拌制出机后有试验人员在水稳,测试的各项工作性能(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出机温度)看是否符合配合比要求,要是不符合应及时调整细集料的含水率。
12、试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施工配合比的施工部位建立实际施工配合比台帐,做到有据可查。
13、在运输过程中,搅拌筒的总转数应控制在3000转/小时,到达工地后,搅拌筒应高速旋转1-3分钟,才可以卸料。
14、水稳按照业主要求定期对配料机的电子称量设备进行,砝码标定,然后在进行实物称量测试,看称量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水稳安全生产制度
1、生产大计、安全第一。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生产。
2、严禁带病上岗;严禁疲劳上岗。并严格禁止水稳所有岗位工作人员酒后上岗。水稳明令禁止各种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不规行为。
3、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均必须立即通知项目经理或现场值班员,安排有关人员尽快排除。
4、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发现生产设备的机械、电气、电路各部位存在未经维修排除的故障有可能会导致事故时,有权拒绝进入生产状态。
5、穿拖鞋、背心的同志不准参与设备的维修工作,更不准在生产设备运转的情况下在配料、提升、机械传动等工作部位滞留。
6、维修工或操作人员定时巡检;非试验室工作人员检查搅拌状态;任何人员不得登上水稳工作平台。
7、维修设备时,报请项目部认可,合理安排人员及具体时间,操作室人员到位确认维修部位,并切断电源后方可开始工作。
8、当维修中需要试运转时,操作人员要确认有关人员已离开运转部位时方可通电操作。但运转前仍需打铃示警。经现场维修人员示意认可时 方准进行试车。
9、生产结束例行清理搅拌锅和卸料门时,生产辅助工在接到操作人员通知后,通知装载机配合。开始清理工作前,必须经操作人员认可同意并切断电源,以保证安全的进行清工作。在清理过程中,操作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配合。当需水稳卸料门动作时,必须认真检查清理人员已处于安全位置时方准接通电源,操作运转。
10、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否决制。微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员在设备巡查过程中,发现故障隐患随时可能导致事故时,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并可否决上级主管的违规指令。
11、每周由项目部同有关人员对生产设备、电路、电器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每月由站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排除,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
12、严禁交叉维修作业;严禁自行维修;严禁非岗位人员盲目维修。
13、进出水稳的运输车辆及材料运输车辆限速行使,礼让三先。空车让重车;材料车及其他车辆避让生产运输车辆。
14、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每时对全水稳各部门、各环节的设备、电器、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通知排除整改。
15、安全用电,合理用电。严禁乱扯、乱搭线路。
16、劳务协助人员在添加外加剂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严禁抽烟。
17、水稳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明确的安全意识,严防疏忽大意,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抢救伤员并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18、凡违背以上规范者将严肃处理。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
HZS35小型水稳
HZS50水稳
HZS60水稳
HZS75水稳
HZS120水稳
HZS180商品水稳
免基础水稳
打桩提升机打灰架
133-7215-7218
http://www.ksydjc.com
942629980@qq.com
昆山开发区微山湖路120-3号